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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信息发布者:李家沟村李婧
    2017-12-11 20:03:08   转载

    1、规范土地流转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县(市、区、园区)、乡(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宣传、供求信息、程序咨询等服务,搭建服务平台和网络,加快区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建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行租金动态调整或土地入股保底分红或引进工商资本等办法。积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促进土地有序流转。

      2、强化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体系,逐步调整以家庭承包经营户为主要支持对象的政策设计。对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主要是增加收入补贴,但不宜再增加生产性支持; 对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增加生产性支持,不宜再直接进行收入补贴; 对农业企业(特别是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其从事农业产前投入品、产中服务、产后收储、加工和流通领域以及规模化养殖和农村“四荒”开发利用; 限制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的土地。

      3、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在财政扶持方面,规划环节整合涉农项目,以惠农政策为导向,以涉农项目为“引子”,采取“滚雪球”的方式,广泛吸纳各种项目资金,撬动各方资金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在金融方面,扶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提高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三是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以相关农产品或资产为抵押或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委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四是财政利用项目扶持资金向担保公司反担保,让金融机构提前融资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是政府平台引进外来资本进入本地支持经营状况良好,有前景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社,为做好、做大、做强农业锦上添花。六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4、加强农业保险

      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要形式的“风险防范”机制,努力实现“农民零风险”目标。将专业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粮食生产、大宗农产品生产、特色农产品生产以及农机具等纳入保险范围,适当提高保额标准和保费补贴比例。改善保险公司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增强农业经营主体抗御风险能力。

      5、健全服务体系

      当前,要切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工作,迫切需要建立四个体系。一是建立农技服务体系。健全县(市、区)农技推广中心和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推行村级科技特派员制度,构建起“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机制。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三是重点建设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警和农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应对气象变化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四是协调涉农部门之间实现农业基础信息的实时交换和共享,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形成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在增强和拓展农业公益性服务功能的同时,大力发展互助型服务和农业经营性服务。重点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提升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农资配送、产品营销等专业化服务能力。

      6、积极培训人才

      实施青年农民创业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制定鼓励大学生到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农村公共服务机构任职的政策,在公务员录用、研究生招考、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和补贴农业企业到各科研院所招聘人才或开展广泛合作。要强化农民职业培训,充分运用“阳光工程”免费进行“绿色证书”培训,着力培育一大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研究专项资金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人才、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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